近日,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617号建议作出答复。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强体育、美育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将体育、美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列入学科类培训管理,并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机构的建议”,教育部回复体育、美育校外培训机构是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主要组成部分。体育、美育校外培训主要为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等个性化需求,与数学、外语、语文等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显著不同。
政策延续,体育培训仍按非学科类管理
2021年07月29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为各地方落实“双减”政策提供进一步指导,通知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因此教育部此次答复是对“双减”后体育培训行业既往政策的延续,依据相关规定,体育、美育校外培训机构可以自主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或者非营利性机构。同时,教育部一直联合相关部门加强体育、美育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采取价格监测、资金监管等一系列举措,在巩固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的同时,持续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确保体育、美育校外培训机构认真落实《“双减”意见》精神和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体教融合,推动青少年体育培训
去年10月,体育总局印发的《“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中要求,在青少年体育方面,《规划》要求,体教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青少年普遍掌握1-2项运动技能,基本建成适应需要、主体多元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发挥学校技能普及、体校专业化训练、社会力量个性化培训功能,构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扶持、管理、服务和监督体系,引导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健康规范运营、安全有序发展;支持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建立主体多元、途径多样的青少年体育优秀人才培养体系。
今年6月,在《体育法修订草案》中,对推进体教融合、鼓励青少年体育培训行业发展做出进一步指导,《修订法案》增加了“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进一步充实完善有关青少年体育的内容。增加规定:培育、增强青少年体育健身意识;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引导和规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体育专业人员等为青少年提供体育培训等服务。
在全民健身、体育强国以及深化青少年体教融合的政策趋势下,体育培训无疑正处于一个相对稳定和明朗的发展环境。相信只要规范企业管理,积极配合教培行业完善监管,体育培训行业将会在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下迈入一个全新的时代。